6月20日晚间,今日头条就《今日头条:通讯录信息不属于用户隐私》的相关报道作出回应。
今日头条在其头条号上表示,今日头条绝对不认可“通讯录不属于用户隐私”的说法,“律师答辩意见的观点需要结合完整的上下文和诉辩双方观点来理解,简单截取律师发言片段不能作为公司观点。”
今日头条回应“通讯录信息不属于用户隐私”
今日头条表示,今日头条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用户数据必须由用户授权使用,权利属于用户,今日头条也一直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服务用户。
中国法院网曾发布消息称,6月20日上午9时30分,海淀法院审理“称APP软件擅自上传通讯录 ‘今日头条’被指侵犯个人隐私”案。
中国法院网发布海淀法院审理“称APP软件擅自上传通讯录 ‘今日头条’被指侵犯个人隐私”案的直播信息
原告刘先生诉称,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今日头条”APP,在《用户协议及隐私条款》中未明确将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擅自上传并保存了原告通讯录。在原告更换手机安装该软件并明确拒绝授权读取通讯录时,依然向原告推荐之前通讯录的联系人,严重侵犯了原告隐私权,违反了信息收集的“合理、必要”原则。
在直播预告中,中国法院网表示,该案件亮点为:该案涉及互联网产业发展与个人隐私权保障的协调问题,对于智能算法、个人信息保护、智能App产业发展等热点问题的调研、确立该类案件审判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据法制日报报道,今日头条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电话号码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着信息交流的重要作用,不但不应保密,反而需要向他人告示。”虽然通讯录中包含有个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但这些信息并非是刘先生本人的信息,而是其社会网络成员的信息,故该等信息不属于刘先生的“隐私信息”。此外,App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读取、上传和存储通讯录信息,事先已对刘先生进行过告知,且得到其明示授权,因此并不侵害其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