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黄淑芬诉对方律师案将再开庭!索赔40万

2019-06-17 03:33发布

6月16日,南都记者从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官网获悉,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原告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被黄淑芬起诉网络侵权一案将于6月18日9时再次开庭。此案曾于4月18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在该案中,黄淑芬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将对方律师岳屾山诉至法院,索赔40余万元。庭审中,岳屾山的代理律师称,在转发此案所涉的视频前,黄淑芬因不履行法律义务,已经成为俗称的“老赖”,与岳屾山转发微博没有因果关系。

黄淑芬。

岳屾山6月16日回应南都记者称,静待此案结果,交由法律审判,案件对于自己的生活与工作并未产生影响。“胜诉将是必然的结果。”

对于该案,黄淑芬的代理律师李滨很有信心。他曾于4月16日表示,赵勇发布的视频内容中,关于“黄淑芬是平安高管”、“分文未赔”等均为不实信息。

原告黄淑芬诉称,2015年10月6日,自己驾驶机动车辆与案外人赵香斌等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香斌受伤和相关车辆受损,法院判决她对赵香斌进行相应赔偿。后赵香斌死亡,其子赵勇在新浪微博发布了视频《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

黄淑芬认为,自己在已赔偿49.2万元的情况下,赵勇通过该视频误导公众称其“一分钱未赔”。当日,岳屾山转发了该视频。

黄淑芬称,岳屾山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专家、媒体观察员的身份转发该视频,导致该事件迅速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有关个人隐私信息被大量传播,自己被媒体冠以“教科书式的老赖”称号。这种情况使自己及女儿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黄淑芬请求法院判令岳屾山删除侵权微博及侵权评论并赔礼道歉,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40万元;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浪微博由微梦公司负责具体运营)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应对岳屾山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岳屾山当天并未出庭。庭审中,岳屾山的代理律师称,岳屾山发表涉案微博的行为合法,涉案微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存在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不侵犯黄淑芬的合法权益。

他指出,在岳屾山发表涉案微博之前,黄淑芬与赵勇之间的法律纠纷,早已使其成为社会和网络俗称的“老赖”,黄淑芬社会评价降低,完全是由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造成的,与涉案微博没有因果关系。

新浪微博则辩称,首先公司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微博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无事先审查或主动审查的法律义务;其次黄淑芬就涉案博文未事先通知微梦创科公司要求删除,而且涉案博文没有明显的侮辱、失实内容。

该案庭审开始前,赵勇曾在微博发文《赵勇回应“教科书老赖”事件中出现的所谓“争议点”》,否认涉事视频经过语音合成和剪辑,称将“以发布视频方式维权”,接受任何权威对其发布的视频、音频进行技术鉴定,对过去和未来发布的内容负责。

针对黄淑芬称视频中说其为保险公司高管不实,赵勇表示,黄淑芬网上名片显示其职位为资深保险业务课长,并晒出了电子名片截图,唐山市金融中心写字楼当时还有单独挂牌的办公室“黄淑芬课”。

引发案件的最初那起车祸风波仍未结束。赵勇6月3日在微博上称,收到执行款10147元。黄淑芬所欠民事赔偿部分还剩745742元未履行。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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