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经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罗昌平名誉权案件胜诉,而百度公司公开对罗昌平致歉。胜诉后,罗昌平在个人微博发文称其将会对百度发起数十宗诉讼。
百度公司在官方微信公号“这届百度公关”发致歉声明称,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31日,其在微信公众号“这届百度公关”中发表的《“打头办”了解一下?》及《让人哭笑不得的这届同行》两篇文章中,存在“罗昌平与今日头条存在‘PY交易’ ”等的表述。对此,罗昌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上述文章使其在业内的声誉、公众形象以及社会评价受到严重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
经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认定上述表述构成对罗昌平名誉权的侵犯,判决这届百度公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我们依据判决,特在此公开道歉,以消除相关言论对罗昌平的不良影响。
事件回顾:
公开资料显示,罗昌平为从业多年的媒体人,曾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等职务。2018年1月23日,实名认证 “罗昌平”的微博博主发布信息,称“百度有一个‘打头办’,因为表现好,年终奖五个月奖金。厉害…”,并配发了微信聊天截图,内容即是关于“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内容。
2月5日,百度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罗昌平诉上公堂,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侵权信息,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共计500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定罗昌平发布的“打头办”微博为虚假的诽谤信息,构成对百度公司的名誉侵权,判决罗昌平在其加V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账户“罗昌平”中显著位置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于判决后十日内向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赔偿合理维权支出损失61800元,经济损失120000元。后罗昌平提起上诉,2019年1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不过,百度与罗昌平之间的“恩怨”并未就此结束。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罗昌平提出了反诉百度公司。罗昌平要求百度在线公司立即删除相关文章,在“这届百度公关”微信公众号、“百度”官方新浪微博账号连续三十天刊登道歉公告,并赔偿金额50万元。
2019年5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罗昌平诉百度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百度公司已构成对罗昌平名誉权的侵犯,判决其删除涉案文章,并在微信账号中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判决出来后,罗昌平在个人微博发文称:反手抽百度和李彦宏夫妇一嘴巴!罗昌平起诉@百度 网络侵权案,首宗案件经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向罗昌平赔偿10万元,并公开道歉。判决书全文可联系我的两位律师:帅帅的刘长、美美的张旻。这才刚刚开始,我会对百度发起数十宗诉讼,慢慢盘!
6月11日,在百度公司发致歉声明后,罗昌平发微博称:我以为百度会上诉,正寻思花钱请律师,还是自己出庭应付二审,没想到百度直接认怂道歉了。既不浪费司法资源,又省钱,加上大客户接连出事,是要做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准备了。按照法院判决,现在我把“PY交易”原路返还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