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线上的人脸识别解锁、无人商店的“刷脸”支付,多数人都不陌生。随着实体店客流减少、商圈差异明显等问题日渐凸显,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提升线下顾客体验和门店转化率成为一些零售商的选择。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当下不少新零售实体店正在使用人脸识别进行精准营销。
人脸识别技术在商业领域的运用前景十分广阔。比如,在商圈内人流密集区域部署摄像头抓拍人脸,再通过云端进行人脸识别,然后和以前收集到的历史数据进行智能对照,可从多维度分析商圈、门店与顾客的画像,辅助导购快速掌控顾客偏好,并做出有针对性的匹配推荐,这样就能大幅度提升导购推介商品的成功率。通过人脸识别,甚至可以准确掌握顾客讲价时的心理与技巧,使导购在讲价时处于优势地位。这种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在一起的新营销模式,已经被运用到商场、超市和便利店。
值得注意的是,商用人脸识别技术也很容易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消费者曾经在哪个店面“露过脸”、买了什么商品都可能被抓拍,成为商家系统当中的历史数据,供消费者下次进店时通过人脸识别来匹配信息,消费者的行踪与喜好尽在商家掌握之中,隐私暴露无遗。用人脸识别产生的大数据来指导商业行为,甚至当发现消费者特别喜欢某款商品时故意不让价,则是“大数据杀熟”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此外,人的脸部特征被识别和记忆所产生的数据会不会被运用到其他方面,这一点也很难保证,即使商家不滥用,也可能遭遇泄露和被盗。
因此,商业机构在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时应依法进行,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当前,商家多用“内有监控”来提醒消费者,并视这种方式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其实,在多数人看来,“内有监控”更多是用于防盗,若想征求消费者的同意就应该明确将监控用于人脸识别告诉消费者,再由消费者决定是否进入识别区域。
同时也要看到,商用人脸识别具有优化消费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提高商业效率的作用,商业机构和消费者都可从中受益,其发展也应该得到保障,不应一概禁止。商用人脸识别属于新生事物,现有法规很难确保其健康发展,有必要就此加速立法进程,通过明确商用人脸识别技术运用规则,维护消费者的隐私和其他消费权益,也给予商用人脸识别合适的发展空间,使之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