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哈啰出行违规超额投放共享单车的情况,北京市交通委近日开出5万元罚单。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首次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据悉,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哈啰出行陆续在北京多处投放共享单车。(5月19日《北京青年报》)
本月13日,北京有关部门表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无序、违投、废弃“共享单车”。本次专项整治方案将重点清理未报备违规投放车辆。哈啰出行因违规投放被“顶格”处罚,显然是撞在“枪口”上的第一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违规投放单车拒不改正的,可以限制车辆投放,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北京有关部门不仅对哈啰出行处以“顶格”5万元罚款,而且在城六区限制其投放运营车辆,并责令其收回全部违规投放的车辆。
这一罚单显然会对违规企业起到明显的惩戒作用:罚款5万元是最严厉的经济处罚;在城六区限制其投放运营车辆等于限制其发展空间,因为城六区人流集中、需求旺盛;收回全部违规投放车辆,则是让违规企业自己“擦屁股”,收回当然要付出成本。
另外,被处罚也会影响到企业形象,既给用户留下不好的印象,也会影响投资者对其印象。可以说,直接处罚与间接惩罚,会让哈啰出行付出比较大的代价,或许今后不敢再犯了。同时,这一罚单对其他共享单车企业也具有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规范行业。
也就是说过去我们对共享单车持一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但如果运营企业不遵守游戏规则,不把“禁投令”等规定放在眼里,将不会再包容,而是要严格依法处置,这既维护了城市公共空间和市场秩序,也捍卫了法规公信力,还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哈啰出行是首个因违规投放被处罚的运营企业,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会不会还有第二家第三家企业被“顶格”处罚,有待观察。笔者以为,既然要全面治理,对违规企业要一个不少地开罚单,至于是“顶格”处罚还是非“顶格”处罚,则要根据违规情节。
有人或许认为,由于眼下是专项整治期,哈啰出行撞在“枪口”上,又是首个被处罚的企业,所以才被“顶格”处罚。其他企业在其他时间未必会被“顶格”处罚。其实,关键取决于违规情节。当然,我们希望“顶格”处罚随时进行,未必要等到整治期。
哈啰出行之所以违规投放单车,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误认为监管部门会包容违规投放行为;二是在利益驱使下争抢市场地盘。而此次“顶格”处罚表明,对新生事物包容审慎只是包容创新,但不会包容违规。企业争抢地盘,应该靠创新而不是靠违规。
所以,希望所有共享单车企业能读懂“顶格”处罚哈啰出行的真实信号。另外,其他城市也存在某些运营企业违反“禁投令”超额投放共享单车的情况,希望也能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一方面可以像北京一样集中整治;另一方面,应该在平时就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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