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 三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智合 作者/郭松
4个月前,我们只知道她是“涉事女性”。
4个月后,我们才知道她叫Jingyao Liu。
她到底是谁?没有更多信息。为什么?
一
背 景
美国当地时间2018年9月2日,京东集团CEO刘强东被媒体报道在美国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因涉嫌性侵女大学生被拘留。
历经3个多月之后,美国当地时间2018年12月21日,美国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宣布,因调查中存在严重证据问题,决定不对刘强东提起刑事诉讼。
至此,历经一番风波后当所有人都以为从此风平浪静之时,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4月16日,案件再起波澜,涉事的女大学生JingyaoLiu正式向明尼苏达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各位看官看到这里,有没有意识到一个几乎所有人都很容易忽略的一点——
为什么直到涉事女大学生提起民事诉讼的今天,公众才第一次知晓她的名字?
而在此前的刑事指控中,公众一度以为涉事女大学生是另一位“网红”,并因此还在社交网络上引起热烈讨论。这其中,不得不关注到美国司法系统对刑事案件受害者的隐私保护。
今天,本文就从这一角度浅显分析一下美国的受害者隐私保护制度。
二
回 眸
美国的受害者保护制度也是经历了从0到1,从无到有的阶段,中间历经的多次运动,逐渐让司法系统意识到了刑事犯罪受害者权利的重要性。
直到1982年,里根总统发表的《Task Force on Victims of Crime》中提到了对受害者权利支持者的关切,声称“犯罪中的无辜受害者被忽视,他们的正义请求被忽视,他们的创伤(个人的、情感的、经济的)无人理会”。
该报告载有68项服务提供者和政府官员的建议,其中许多是今天通过受害者权利立法授权的,该报告还包括对美国宪法的受害者权利修正案的建议。
在随后的几十年中,受害者权利的支持者在推动立法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今天,受害者权利运动继续推动保障受害者实质性权利的立法,并提供有效执行这些权利的程序机制。受害者权利组织也进行基层宣传,为个人受害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并就与受害者权利有关的问题对未来的法律专业人员进行教育。
三
制 度
美国的联邦与各州都制定与颁布了对犯罪受害者权利保护的法案。
01
联邦立法
在美国联邦层面,有两部法案规定了包含了对受害者保护的制度,分别是《犯罪受害者法案》(Victims of Crime Act (VOCA))与《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2004)》(CVRA 2004 )。
其中VOCA要求成立犯罪受害者基金,该基金向“犯罪受害者赔偿计划”“受害者通知系统”和“受害者援助计划”提供资助,基金的资金来自罪犯费用;
CVRA 2004作为 《2004年全民公正法》(Justice For All Act 2004)”的一部分,在法案中列举了联邦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权利。该法赋予了受害者以下权利:
◆ 防止被起诉的的权利
◆ 通知的权利
◆ 不被排除在诉讼程序之外的权利
◆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发言的权利
◆ 与检察官协商的权利
◆ 恢复原状的权利
◆ 诉讼权利不受无理拖延的权利
◆ 有权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受害者的尊严和隐私
《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以Scott Campbell、Stephanie Roper、Wendy Preston、Louarna Gillis和Nila Lynn的名字命名,上述谋杀受害者的家属在案件过程中被剥夺了该法赋予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02
明尼苏达州立法
美国全部的州都通过了保护犯罪受害者权利的立法,并且大多数州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为犯罪受害者提供保护。
一些州法律仅适用于重罪犯的受害者,而其他州也适用于不太严重的轻罪的受害者。当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残疾人或死者时,一些州允许家庭成员代表受害者行使权利。
许多州的检察官办公室都有一名或者多名负责受害者权利的官员或雇员,他们在起诉期间和之后都协助犯罪受害者。寻求赔偿或补偿的犯罪受害者应及时向缓刑部门或检察官提出赔偿要求以及支持索赔的文件,以确保在被告人获得赔偿令时将这些金额纳入赔偿令。
至于刘强东案件发生的明尼苏达州,其《明尼苏达州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Minnesota Crime Victim Bill of Rights)通过刑事司法系统为犯罪受害者提供重要权利,规定如下:
◆ 要求执法机构在向公众提供的报告中保密您的身份,有关性侵犯和虐待儿童的信息将自动向公众隐去;
◆ 执法部门通知某些犯罪受害者权利;
◆ 提供最近的犯罪受害者援助计划或资源的信息;
◆ 申请与暴力犯罪有关的非财产损失的赔偿(经济补偿);
◆ 如果发生逮捕的暴力犯罪和家庭虐待,应提供释放罪犯的通知以及释放条件和监督机构的信息。
四
必要性
最后,我们必须要讨论的就是,为什么受害者保护制度如此重要?
在涉及性侵犯的犯罪案件中,隐私的保密被视为受害者安全的重中之重。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紧急家庭暴力庇护所仍然保密的原因,以及为什么美国许多州都有禁止公布强奸受害者姓名的法律与法案。许多州都针对性暴力以及跟踪行为的受害者制定了保密计划,以便受害者不必提供家庭住址。
受害者的隐私对其安全至关重要,若干联邦法律包括隐私和保密规定,大多数州禁止披露受害者信息。
尽管有州和联邦法律,但在这个技术先进的时代,增加数据收集和增加数据共享的过程中,受害者限制共享个人信息的难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
尽管严格的州和联邦法律倡导优先考虑受害者的隐私,但敏感信息可能会暴露出来,使受害者处于危险境地,使其不愿透露他们遭受的虐待行为并获得帮助,或者甚至无法做一些像购房一样简单的事情。
我们生活在互联网搜索引擎的世界里,可以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获得有关任何事物和任何人的信息。我们也生活在一个离线共享的东西越来越多的被在网上发布的时代,在线搜索一个人的姓名可以获取大量信息。
受害者发现,保有隐私越来越困难。他们需要了解如何分享他们的信息并主动预防或限制信息,因为他们知道在许多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一旦在线发布信息,几乎不可能将其删除。
曾有一名色情复仇的受害者,她和母亲花费了数千小时试图删除前男友在网上分发的亲密图像。一名与强奸受害者一起工作的辩护人也表示,她的审判证词被一家律师事务所在网上公布,他拼命想要将其删除。
结果是,受害者艰难地挣扎着做出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定。一些受害者非常害怕有人找到他们,他们“被迫”无家可归。
一位受害者在举报时拒绝提供任何官方政府身份证,因为她担心如果她的名字进入任何政府数据库,施暴者就会找到她。这导致她无法参加需要官方身份证的活动,包括飞行甚至是获取某些社会服务。
对于其他受害者而言,寻求服务时缺乏隐私会产生寒蝉效应,导致他们选择不报警或不寻求帮助。
五
结 论
纵观美国联邦与州立法,无论是联邦层面还是州层面,都确立了对犯罪受害者的权利保护制度。
尤其是美国联邦的《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的最后一条与《明尼苏达州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的第一条,无一例外都明确规定了犯罪受害者有被司法机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其中“犯罪受害者隐私保护权利”就决定了刘强东案件中的涉事女大学生在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受害者的隐私(包括姓名、种族、外貌等在内的个人信息)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以致于案件一直发展到美国明尼苏达州当地检方作出不对刘强东提起刑事诉讼的决定之后,广大公众都一直未曾获知涉事女大学生的具体信息。
这与国内发生了类似案件之后,没多久所有人的信息便会立即被“人肉搜索”进而传遍整个网络的状况截然不同,值得我们深思与借鉴。
不仅是犯罪受害者个人隐私保护需要引起立法者与司法机关的重视,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美国也经历了对犯罪受害者保护从0到1,从无到有的过程,如今美国司法系统对犯罪受害者的保护值得我们学习。
制度借鉴与制度创新从来就不是单维度的,我们需要向全世界吸收与接纳符合我们现实的先进制度,才能更好地建设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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