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致鸿 北京报道
原文:三问“相互宝”:怎样保证每人分摊费用不超过0.1元? 蚂蚁金服是这样回答的 - 21财经
蚂蚁金服称,单个患病成员的互助金额度最高30万元,按照目前“相互宝”5000多万成员的规模,单个救助中实际上每位成员分摊的金额甚至不到1分钱,大概是0.6分钱。
在支付宝“相互宝”大病互助计划的页面上,已加入新计划的人数几乎每一秒都在向上跳动。
截至4月15日,短短半年时间,“相互宝”吸引了超过5000万用户参与,相当于每分钟就有近200人加入,发展速度俨然超过了“余额宝”。
“‘相互宝’成为爆款,折射出广大未被现有保险产品覆盖的人群和需求,保险业一方面苦恼保费增速下滑,另一方面却放任这么大的需求市场。现在,你在或不在,市场就在那里,保险业应该做些什么呢?”普华永道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长期以来,由于普惠保险产品的保费无法覆盖成本,保险公司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当“相互宝”在市场上取得强烈反响后,其他互联网巨头开始蠢蠢欲动,先是京东金融的“京东互保”灰度测试,后又有苏宁金融的“宁互宝”启动内测,一时间暗流涌动。
一问:加入“相互宝”划算吗?
去年11月,蚂蚁金服和信美相互人寿在支付宝上合作推出的“相互保”因违规被叫停,随即蚂蚁金服将“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并转型为互助计划,不再由信美相互人寿承保。
对此,蚂蚁金服承诺:“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后,用户获得的保障和体验都不会有变化。目前,在“相互宝”页面可见,30天-59周岁的支付宝用户符合健康要求并且通过综合信用评估,便能免费加入;覆盖100种重症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瘫痪等各类常见重大疾病及器官移植、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搭桥术等重大手术;互助金额度最高30万元(40-59周岁10万元);每月14日、28日为分摊日,支付宝自动进行扣款,每期分摊金额=(互助金+管理费)/分摊成员数,每位成员为单个患病成员分摊费用不超过0.1元。
对于用户而言,这似乎是一桩“划算”的买卖。基于上述条款,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出了三点疑问:一是如何保证每位成员为单个患病成员分摊费用不超过0.1元?
蚂蚁金服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单个患病成员的互助金额度最高30万元,按照目前“相互宝”5000多万成员的规模,单个救助中实际上每位成员分摊的金额甚至不到1分钱,大概是0.6分钱。上线到现在的半年时间,“相互宝”救助24位患病成员,分摊到每位成员身上,半年时间人均1角钱左右。“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后,我们承诺2019年全年的分摊金额不超过188元,如有多出部分由蚂蚁金服全部承担。
二是收取每笔救助金8%的管理费是否合理?蚂蚁金服强调,“相互宝”是一项成员参与共治的互助服务,不是营利性商品。“相互宝”收取8%的管理费,是用来维持产品的运营,包括产品开发、日常运营、核赔调查等,不会从中盈利。相互宝不想、不会、也不能从管理费中盈利。
三是40-59周岁用户的互助金额度区别为最高10万元是否公平?蚂蚁金服指出,两个年龄段成员互助金额度不一样的原因恰恰是为了保证公平。随着年龄增大,人的大病发病率是明显增加的,但“相互宝”每位成员日常分摊的互助金成本其实是一样的。从公平性出发,才对两个年龄段成员能获得的互助金额度进行区分。在同是保障服务的保险业,年龄越大的人保费越高,也是基于这个公平原理。
二问:还要购买重疾险吗?
很多投保人纠结的问题是:“‘相互宝’和重疾险哪个更划算?”
“重疾险是保险产品,而‘相互宝’是互助计划。”这样的解释不免有些苍白无力,消费者更关心的是哪个更实惠?
对此,深圳华博精算咨询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王晓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相互宝’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无须提取法定准备金,不用满足偿付能力要求,甚至在市场行为方面也相对自由,用户利益的保障力度与重疾险相比相对弱一些。”
以“相互宝”的产品形态为基础,与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进行对比。王晓波表示,根据蚂蚁金服在发布的《公告:“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称:“每位用户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总分摊金额不超过188元,如有多出部分全部由蚂蚁金服承担。”从重疾发生率的角度来看,188元对大部分“相互宝”用户是划算的,但只适用于2019年。2020年及以后,“相互宝”用户每年支付的钱,基于实际罹患重疾情况而定,是否划算不好评价,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健康用户逐步退出,费用趋势是会上升的。
对比之下,苏宁金融内测的“宁互宝”互助计划,保障范围包括最高30万元的抗癌互助金及最高10万元的身故互助金。如果对应保险产品的概念,则相当于防癌险和寿险产品。
王晓波指出,由于“相互宝”是互助计划,所以不太容易设计多种形式,同时保额也比较固定(40岁以下30万元,40岁以上10万元),而且存在互助计划解散的风险,这些难以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重疾风险转移需求。
王晓波举例称,当前市场主流重疾险是多次给付型的重疾,而且包括轻症和中症责任,这是迎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形态。再比如,行业常规建议重疾保额设置为年收入的5倍,即使对于工薪阶层,30万元保额也是不够的,对于参加了“相互宝”但还没有投保重疾险的用户,建议还是要考虑投保重疾险。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消费者有保险保障意识,愿意加入“相互宝”,但不愿购买重疾险。王晓波推测,一是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或保险从业人员不是很认可;二是在支付宝上加入“相互宝”十分方便,期初不用付钱,“投保”体验较好;三是有不少消费者是抱着做慈善的心态加入“相互宝”的。
更需要强调的是,王晓波坦言,老百姓一直都是非常有保险意识的,但实际上最大的原因是“真没钱”或“不想多花钱”。“相互宝”以及其他互助计划的出现,正好迎合了老百姓想要保障,却又不想花钱或不想多花钱的心理。
蚂蚁金服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相互宝”5000多万成员中,31%来自农村和县城,47%为外出务工人员。已经获得救助金的24位成员中,有一半来自低线城市和农村,大部分是儿童和外出务工人员,最小的只有2岁。
其实,保险公司近年在重疾险上也颇下功夫。“重疾险责任越来越多,保障范围越来越广,费率却越来越低,主动购买保险的人也多了起来,如果能保持创新步伐,覆盖更多的人群,特别是加大小额保险发展力度,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提升至国际平均水平,指日可待。”王晓波表示。
三问:互助平台“我是谁”?
近些年,各种形式的网络互助平台不断涌现,虽然在社会风险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性质不清、定位不明、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非法集资、侵犯网络互助计划参与人合法权益等争议不绝于耳。
原保监会曾经多次强调互助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比如点名夸克联盟,约谈水滴互助,并下发《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
目前,对于网络互助平台“我是谁”的疑问依然无解。无论是保险,还是慈善公益,网络互助平台似乎都无法得到法理上的支持。
中国金融科技50人论坛青年成员周运涛指出:“按照当前的法律体系和模式本质看,网络互助不属于保险似乎几无争议。按照现有法律,特别是保险法规定,在保险人、投保人、保费缴纳、保险金给付等契约主体和契约关系等显著要件方面,网络互助与保险具有明显差异;同时,保险运营的核心是基于刚性赔付的偿付能力体系管理,而网络互助平台运营与此具有本质区别。”
周运涛同时指出,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