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媒体报道,4月8日事件被告方直面自媒体公开判决书,法院驳回华谊兄弟名誉侵权诉求,华谊兄弟的起诉并未给自媒体平台带去明显损失,同时也驳回直面自媒体的反诉。
去年6月份华谊兄弟针对网络上部分自媒体发布关于“华谊兄弟偷税漏税”、“风暴降至!税务部门进驻华谊兄弟?业内曝电影圈洗钱内幕与手段!”等带有诋毁行为的文章,给华谊兄弟带去负面影响,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将相关自媒体告上法院。
据悉本次华谊兄弟控诉的自媒体为“直面传媒”,由于其发布的内容是在腾讯平台上,平台没有仔细审核就让发布,为此华谊兄弟将腾讯列为第一被告,直面传媒为第二被告。
娱乐圈关于名誉侵权的案例很多,大部分都是以胜诉收尾,例如霍建华、林心如名誉案胜诉、张艺兴名誉案胜诉等,作为华谊兄弟这样的大公司,当发起侵权诉求时很多网友都以为会按照惯例迎来胜诉,却没想到败给了一个自媒体,一个标点符号成关键点。
据直面传媒律师透露,在庭审过程中法院认为文章标题中“税务部门进驻华谊兄弟?”加了问号,发布方对于报道内容也是持有质疑态度,并没有华谊兄弟描述的造谣、污蔑行为。并且直面媒体的文章结尾也表明的具体详情需要官方公告或者相关部门通告为准。
整个发文符合标准没有用词不当,也没有误导行为,因此驳回华谊兄弟的诉求,一个“?”号成为关键点,华谊兄弟的律师团队没有仔细审查就发出起诉,败在了一个标点符号上。
华谊兄弟原本是想借此机会否认漏税行为,却没想到用力过猛败诉收尾。虽然华谊败诉,但并不代表自媒体报道的内容是真实的,只是巧用了一个标点符号,让这起案件和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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