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支付宝推出一款重疾互助险“相互保”,一个月后,“相互保”摇身一变,成为网络互助计划“相互宝”,挥一挥衣袖从此告别保险的身份。具体玩法金库君已经介绍过了,大致就是加入该计划的成员,如果患了重疾,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30万元或10万元不等的互助金,这笔费用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最近,已有4000多万成员的“相互宝”引来不少网友的关注,起因是一件拒赔案例。
被“拒赔”的“10万元”
去年年底,年近半百的唐先生不幸意外摔入洪涝沟,就此陷入深度昏迷。眼看着治疗费已超过50万元,家属想到了唐先生之前加入的“相互宝”互助计划,希望可以申请到10万元的互助金。
“相互宝”调查员证实了唐先生意外摔伤的事实,然而,在了解唐先生的具体情况后,却给出“拒绝给付互助金”的意见。
没有“如实告知”惹的祸
原来,调查员发现唐先生在2016年8月底曾因皮肌炎入院10天,出院后遵医嘱连续服药长达3个多月。简而言之,唐先生一直到2016年12月中旬以后才停止服药。而唐先生是在2018年10月份加入“相互宝”互助计划的,按照“相互宝”《健康要求》中的规定来看,唐先生并不符合“近两年内没有连续服药超过30天”这一要求。也就是说,唐先生有带病投“宝”的嫌疑。
对此,唐先生的家属却颇有异议,他们认为服用治疗皮肌炎的药物与唐先生的意外摔伤无关;且以唐先生2018年12月29日摔伤入院计算,因皮肌炎而连续服药并不在两年之内。随后,家属发起“赔审”,让“相互宝”的“赔审团”决定自己是否能够获得10万元的互助金。
坚守规则的“赔审团”
“互助宝”是否给付互助金与重疾险是否赔付有相似之处:成员在90天等待期(重疾险的等待期可能会更长)之后,首次确诊为互助金支付范围内的重疾,才能申请互助金;因意外所导致的重疾(意外是唯一原因),不受90天等待期的限制。
由于很难界定重疾是否只因意外导致、互助金又是由所有成员均摊的,秉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相互宝”在今年2月28日正式上线“赔审团”机制:由通过考试的“相互宝”成员组成“赔审团”,审议有争议的互助案件,如果50%以上的赔审员投票支持申请人,那么申请人就能获得互助金。
有媒体报道称,唐先生一案是首个进入“赔审团”审议的案件,有超过25万的赔审员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只有42%左右的赔审员支持给付互助金;大多数参与投票的赔审员都认为唐先生违反了“如实告知”原则,不应得到互助金。这场审议最终以唐先生的家属撤回申请结束。
拒赔后续…
这一争议案例以“唐先生没有获得10万元互助金”告终,然而讨论声却并没有就此停止。一种声音认为,“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唐先生在加入互助计划时就应该知晓自己身体状况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事实,按照规则办事才公平;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相互宝的初衷就是“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皮肌炎又不是导致唐先生意外摔倒的直接原因,且10万元互助金,每个成员分摊下来并没有多少钱,应该一起帮助唐先生。
总之一句话就是,于理,违反规则;于情,应该支持。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相互宝”的规则本身就存在自相矛盾的问题。首先,《健康要求》中的“连续服用药物超过三十天”并没有限制药物种类,也就是说患有慢性病(如皮炎、鼻炎)的人很可能不能加入互助计划;然而《健康要求》又没有对这些慢性病进行额外规定,这是明显的规则漏洞。另外,设置“赔审团”的初衷是让互助金的给付更加合情合理、公平透明,“赔审团”的存在即是人情的存在,仅“按规则办事”让“赔审团”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所以说,这是一场规则or人情的争论赛,最大的争议点在于——
“相互宝”不是保险
“相互宝”本质是网络互助计划,不用死守保险的规则。
众所周知,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四大原则之一,即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如实回答保险公司的询问,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带病投保,在出险时可以拒绝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费;严重时,投保人还可能被拉入保险公司“黑名单”。可以说,是否如实告知是决定保险公司是否理赔的关键。
然而,带病投“宝”与带病投保的性质不同。首先,“相互宝”是“宝”不是“保”,银保监会不是它坚强的后盾;其次,成员准入要求不清晰,也没有严格的核“宝”过程;此外,“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赔审团”的存在就是为了“变通”。若是“相互宝”一味死守保险原则,不讲人情,未免给人一种“没有保险的命,却有保险的病”的感觉。
对此,“相互宝”官方做出了回应,称在综合各方意见后,会从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修复漏洞明显的《健康要求》;二是(在征询成员的建议后)修改不合情理的互助规则;三是开通爱心筹款通道,让赔审失败的申请人有机会得到有意愿捐款的成员的帮助,真正向着互助平台发展。
在金库君看来,也许这起争议案件就是从“保”走向“宝”的必经之路吧。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保险也好,其他产品也好,认真看规则总是硬道理;否则一旦引起争议,受损失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