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消息,来自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消息,共享单车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身份出现,申请人为聂艳,申请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对此消息,ofo方面对AI财经社表示,消息严重不实,目前ofo运营一切正常。
作为ofo股东方,一位接近蚂蚁金服方面人士告诉AI财经社,ofo近况在好转,加之春天骑行人数增多,业务事实上在回暖过程中。
尽管ofo官方否认了破产消息,但有用户提出了疑问,假若ofo走到破产清算这一步,用户还能不能拿到押金呢?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贾忠强律师对AI财经社表示,事实上《破产法》有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押金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其在偿还顺序中排在后位。这就意味着ofo必须完成上述两项偿还之后,如果还有余额才会偿还用户押金。(文|AI财经社 王蒙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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