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从韩国网络开放经验,看中国5G的网业协同分工

2019-03-26 02:29发布

近期,韩国科技信息通信部宣布将在2019年3月建设全球第一个5G商用网络,同时表示SK、KT和LG U+ 三家运营商将共建共享5G网络,以达到加速5G网络部署、有效利用资源、减少重复投资的目标。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符合5G时代网络融合和电信市场发展的大趋势,必须加快解决运营商利益纠纷、新建设施协调困难、垄断导致竞争失效等影响共建共享成效的一系列问题。在此背景下,赛迪智库无线电管理研究所分析认为,5G时代我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将步入融合化发展新阶段,应从五方面大力开放电信基础设施:加强顶层统筹规划,完善定价评估体系,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深化网业分工协同,拓展共建共享范围。

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是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降低建设运行成本的重要手段,是应对复杂应用环境实现5G顺利部署和商用化成功的重要基础。随着5G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到2020年部署时,5G不只是单纯的移动通信网络,更将成为与VR/AR、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应用融合创新的锚点。高速、泛在、智能、融合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融合电信基础设施也将应运而生。面对这一新机遇新挑战,应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加快推动我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入多主体、多场景、多领域融合化发展的新阶段。韩国面向5G开放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的做法,为我国提供了借鉴。

韩国开放电信基础设施计划分析

(一)抢占5G部署先机,共享运营基础设施

韩国政府认为5G网络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基础设施,将与智慧城市、自动驾驶、新型消费服务等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对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有着深远影响。因此,韩国一直希望抢占5G先机,从2018年平昌冬奥会进行5G试点,到计划2019年部署全球首个5G商用网络。韩国政府认为5G建设的大方向是以低成本提供高质量的5G服务,未来5G的室内覆盖将是重点领域,室外覆盖将考虑把5G微基站部署于各种市政基础设施之上。为此,开放电信基础设施计划要求充分共享SK、KT、LG U+ 三家运营商所有的移动和固定网络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基站、铁塔、天线、管道、检修孔,并且充分利用市政基础设施(路灯、电线杆、交通灯、广告牌等),同时共建共享室内分布系统等。此外,韩国政府拟规定对于已建成3年以上的基础设施,参与共享可获得奖励,对于3年内建成的基础设施,必须参与共享。

(二)避免设施重复建设,实现资源有效利用

从2G到4G,网络规模在不断扩大,重复建设情况已经很严重,而5G要向高频段、毫米波发展,需要更加密集的基站部署。由于之前各运营商独立部署、使用基站,缺乏统筹规划,重复投资问题严重,网络资源利用率普遍偏低。因此,开放电信基础设施计划建议三家运营商采取共享共建措施:一是将已有的电信网络基础设施资源进行整合共享。例如,已在城市某电线杆上部署网络设备的运营商,应向其他运营商开放其从机房到此设备的所有管道和线路资源;二是对新建的电信网络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部署。例如,5G室内覆盖应采用联合施工模式,在降低部署成本的同时扩大覆盖面积。通过共建共享其电信基础设施,可实现对网络建设及运营成本的科学分配和统筹管理,不仅能够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的利用率,而且能够降低基站选址难度,从而节省大量的建设及运营成本。韩国政府预计将在未来十年内节省大约1万亿韩元(约9.35亿美元)。

(三)加快运营商的转型,规避不确定性风险

近年来,受OTT和虚拟运营商的冲击,传统电信运营商业务下滑严重,普遍陷入增量不增收的窘境。与此同时,运营商竞争的焦点也由传统的基于网络质量的竞争转向基于差异化服务的竞争,网络资产已不再是运营商的决胜法宝。因此,开放电信基础设施,减少运营商在网络设施建设及维护方面的资本投入,将节约的成本投入到业务开发和运营中去,专注于业务创新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开放电信基础设施计划建议设立独立的电信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其职能是协调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冲突与纠纷,督促改善共享设施运行的有效性,避免共享导致网络质量下降等风险。首先,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可避免恶性竞争环境下的重复投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冲突,使运营商将精力专注于业务运营、良性竞争。此外,5G网络的密集建设将需要进行多方协调,包括相关设施所属的各种市政单位。为了避免工程受阻等问题,韩国科技信息通信部出面协调了多家相关利益方,推动各单位合力建设5G网络。

面向5G时代我国开放电信基础设施的现状和问题

2014年,由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4G部署为契机,共同出资设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从事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标志着我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入了专业化发展阶段。目前,铁塔公司拥有铁塔总量约190万座,资产总规模超3000亿元,是全球最大的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公司。2017年以来,我国三大运营商新增塔类建设需求开始明显下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取得初步成果。2018年,铁塔公司探索“共享竞合”的业务转型模式,并且正在筹备上市。面向5G时代,我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将进入融合化发展阶段,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竞争失效风险不易消解

铁塔公司独自负责铁塔等基础设施建设,掌握电信行业核心固定资源,不存在竞争对手,影响多主体、多场景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深入融合和市场的开放竞争。而来自电信运营商的铁塔租赁费用收入几乎占据铁塔公司的全部营收。对于铁塔公司来说,业务、收入结构单一,无法直接感知来自消费市场的其他业务需求和压力,尤其是未来5G和物联网等业务将要承载的海量复杂接入设备需求,已有电信基础设施运行的有效性无法横向比较,进而可能导致运营商为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下降。面对融合电信基础设施的新需求,铁塔公司的高效可持续发展将受到挑战。

(二)运营商利益纠纷仍存在

网络覆盖质量是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铁塔公司成立之前,我国三大运营商独自部署运营自己的网络。由于2G、3G、4G时代各运营商采用的网络制式、技术标准不同,对基站站址和铁塔的需求、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并不统一。铁塔公司成立后,如果没有合理的定价措施,参与共享将致使某些运营商从中相对获利,同时另一些运营商受到损失,运营商之间潜在的利益纠纷仍然存在。例如,今年5月就发生了一起中国电信因干扰中国移动基站而被处罚的案例。进入5G时代,网络将走向融合,标准技术也趋于统一。物联网、车联网等各类电信基础设施也将进行融合化建设。因此,需要尽快平衡各类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纠纷,以期合力建设融合电信基础设施。

(三)新建开放设施协调困难

未来高速、泛在、智能、融合的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加密集。以铁塔公司为例,其面临的新建铁塔选址难、建设难问题将更为突出,一是地方政府多数未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也没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将导致基站建设与城市建设规划的脱节。二是建设铁塔过程中的站址选择、土地征用、管线部署、电力施工等环节涉及到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多级政府部门的审批流程,导致程序多、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三是公众对于铁塔基站辐射影响人身体健康的心理恐惧,致使居住小区附近和内部建站面临阻碍,从而影响实际网络覆盖质量。

对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统筹规划

解决融合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所面临的选址难、建设难等问题,需要多措并举。一是从国家层面出发,根据5G发展部署制定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融合化发展政策,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融合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明确相应的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地位,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二是协调建立快速、有效的建设审批程序,规范融合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铁塔公司等电信基建部门应加强与地方社会部门、企业等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地方电信基础设施规划,做好建设前送审、建成后验收等工作,并探索相应的综合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等保障措施。

(二)完善定价评估体系

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建设运营效率低等问题,我国监管机构应当督促铁塔公司加快完善定价评估体系,制定合理设施租赁收费标准,促进价格公平。一是监管机构研究设计完善的融合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统计监督手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对电信基础设施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二是铁塔公司等电信基建部门通过开放引入民资、互联网企业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拓宽业务运营范围,探索电信基础设施与其他社会基础设施的融合发展模式,加强与政务、交通、广电、公共事业等部门的互利互惠合作,在增加收益的同时降低总体社会成本。

(三)健全共建共享机制

根据未来5G网络建设需求,监管机构应合理协调运营商在电信基础设施共享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一是制定融合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法规政策,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统筹建设融合电信基础设施提供保障;二是充分考虑各类运营商的不同需求、优势和劣势,在对各方利益进行评估和权衡的基础上,指导设计合理的融合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机制,保障共享的电信基础设施能够得到各方的有效利用;三是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制定参与共享的存量电信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营维护费用转移分摊方案;四是出台鼓励政策,激励运营商将存量电信基础设施纳入共享范围。

(四)深化网业分工协同

铁塔公司成立后,实现了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的专业化分工。因此,电信基建部门可集中精力进行网络建设,并与其他社会部门和企业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广泛合作,探索实现“通信”塔与“社会”塔的融合共享,着力打造融合电信基础设施的“公有”主干传输能力。传统电信运营商以及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运营商可通过加快战略转型、前瞻部署,从用户实际的多种业务需求出发,采用“私有”接入设备将用户与“公有”电信基础设施连通,实现“公私融合”,并专心进行业务运营和创新,形成新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同时,各类运营商和电信基建部门还应加强在网络规划、站址选择、业务需求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使网络与业务“两驾马车”并行协同发展。

(五)拓展共建共享范围

目前,铁塔公司建设的内容只包括机房、铁塔、管道、线路等基础设施,而基站、天线以及运营商的存量基站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进程缓慢。为进一步提高融合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一是由监管机构、运营商、铁塔公司等共同进行基站等有源电信基础设施共享顶层设计,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二是鼓励传统电信运营商及其他运营商、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参与研究基站共址共享技术,打造“合体基站”;三是充分利用社会杆塔和建筑物资源进行未来5G、物联网等网络建设和部署,拓展融合电信基础设施的外延,向与社会多行业深度融合的共享服务塔转型,丰富共享内容,实现持续发展;四是进一步探索共享频谱资源和网络资源等深层共享模式。

(原文标题为:借鉴韩国经验推动我国电信基础设施融合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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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 周钰哲 李宏伟

编辑 / 崔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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