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以下情况公司要赔付双倍补偿金

2019-03-18 13:55发布

不久之前为大家解读了劳动合同中相关重点,其中普及了关于裁员的相关知识。

今年市场经济持续波动,尤其是金融和互联网行业,美团、华为、小米等企业纷纷裁员,捂粮过冬。在全国裁员潮蔓延之时,我们将目光对准法律中,关于解除合同如何赔付的要点,了解更多在解除合同中保障自己利益的方法。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赔付补偿金?需要赔付多少?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赔付呢?

用人单位需要赔付的情况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以下12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赔付被辞退者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有合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11种情况,劳动者主动接接触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需要赔付的情况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如果新获得一份工作,并且没过试用期,那么老板辞退你是不需要赔付的,只需要付正常试用期工作的工资,也就是转正工资的80%。

但是一定要满足以下四个原则。

1. 试用期期间的规定要合法。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发》第十七条。

2. 确定实际试用期间。试用期间可以约定,但不能超过法定最长期间。实际的试用期间应当以约定期间为准;若约定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 确认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至于什么是严重违反纪律及制度,是一种相对主观的说法,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1. 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合规、合理,而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2. 劳动者的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 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工作人员的失误或蓄意对公司不利的情况都属于这一条,包括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者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势必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如果劳动者因为兼职工作的原因,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要注意是必须是给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而且要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才可适用本条。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部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这包括了用人单位隐瞒实际工作内容,以及劳动者隐瞒自身情况。所以,双方的隐瞒、欺诈、胁迫都属于这一条。

*劳动者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身负刑事责任而在工作岗位中,本就是对工作对法律的不负责任。有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也就是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就好了,不存在赔付补偿金的情况。

*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也就是小时工、兼职。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情况。这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从事的是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工作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帮助那些通过市场竞争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措施,而不是按照市场机制相互选择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劳动关系。

如公共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环境卫生协管等。考虑到近年来许多地方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公益性的短期就业岗位,同时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和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虽然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属性,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确有其特殊性,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这部分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以上情况基本上涵盖了在遇到劳动合同解除的纠纷中,关于赔付的各种情形。希望大家能在遇到裁员或者被辞退危机时,可以利用法律知识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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