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理性参与科创板投资、木瓜移动主动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三家保荐机构被出具监管工作函、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稳步提升……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正在改变科创板的市场生态。
消除信息不对称信披
有利于市场化定价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市场化法制化的注册制改革,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为投资者合理估值和定价打下基础。
博时基金TMT投研小组负责人肖瑞瑾表示,注册制的核心要素包括市场化和法制化两个层次。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能够更好地规范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行为,引领市场合理定价。
万家基金表示,注册制、市场化发行在于通过市场而非监管对资产进行定价,而前提必定是强化信披,尽可能地消除信息不对称,为市场化定价提供坚实的基础。
融通基金投资经理张文玺表示,这一制度的核心是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信息,便于投资者获得高质量的信息,从而做出价值判断,最终做出投资决策。
然而,科技行业技术创新周期长、投入大、不确定性高,与主板的上市条件、公司特点、投资者特征都存在较大差异,科创板上市公司也实施了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万家基金表示,高端的科技创新领域,不像食品饮料或基建等传统产业,很多专业知识并不为大众所熟知,因此更需要严格的信披制度,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的产生。
更看重投研层面信息
针对未来如何继续完善科创板信息披露,多数业内人士更关注科技类公司投研层面信息的充分披露。
凯石基金研究部副总监王磊表示,从买方角度来看,更关注科创板公司在科技含量、科技进展方面的信息。“比如医药公司,能否披露新药的研发、临床的进展?科技类公司,研发投入金额是否能披露得更详细一些,购买设备、人员工资和产出样品等在研发投入中的占比是多少?这些都是我们比较关注的信息。”王磊说。
万家基金表示,一方面,发行人应当对公司的核心技术、风险因素等作充分披露,比如核心技术的来源、研发团队情况、技术先进性程度、竞争优劣势等信息都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而不仅仅是为了应付审核人员的要求,单纯满足数据指标。另一方面,保荐机构和律师、会计师等应尽责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可读性。比如招股说明书,应该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披露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和依据等。相关机构的工作不是堆砌数量,而是要切实保证信息披露材料的质量。
肖瑞瑾表示,由于科创板大部分企业为研发导向,希望科创板信息披露更为注重对企业所持核心技术能力的介绍,体现出更为完善的专业性导向。
中融基金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姜涛也认为,上市公司应更注重披露反映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的信息,改进现有披露渠道与方式;保荐机构也应该确保自身具备实施信息披露差异化的能力。“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规则是科创板公司IPO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规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行人均应当予以披露。”姜涛说。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应该严惩,加大对信披不完备导致亏损的补偿力度。
广发基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陈甄璞建议,应该出台严厉的惩罚机制。发现问题时应该及时纠错,但更重要的是在事前预警,敲响警钟。要让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更加重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准确、公正、及时、全面地披露信息。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或者故意违法违规的,应当给予严厉的惩罚措施,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市场禁入力度等。
姜涛也建议,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以投资者信息需求为主导;而且要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物质处罚力度和刑罚力度,同时加大对因信息披露不完备导致投资者亏损的补偿力度。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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