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罚单又至,受罚券商增至6家!信披真实性成监管重点

2019-11-13 23:33发布

券商又吃科创板罚单!

继中金、中信、中信建投后,中天国富、天风、国泰君安也因科创板项目信披不当,引来了监管处罚,因科创板项目受到监管处罚的券商增至6家。

11月8日,上交所就木瓜移动、新数网络、晶晨股份、白山科技四个科创板申报项目的信披不当问题,对发行人及3家中介机构集中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据悉,上交所及时通过约见问询、谈话提醒、出具监管工作函等方式,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合计已达50余次。

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下,监管机构正在身体力行地督促发行人保证信披真实,继续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业内龙头的接连受罚,也给进一步给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

3家券商被自律监管

根据上交所公告,本次处理共涉及木瓜移动、新数网络、晶晨股份、白山科技四个科创板申报项目。其中,木瓜移动、新数网络已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并由上交所终止审核;晶晨股份已于7月16日注册生效;白山科技则在11月7日因发行人及保荐人主动要求,进入中止审核。

根据违规情节程度,上交所对发行人新数网络、白山科技予以监管警示,对木瓜移动、晶晨股份出具监管工作函;对涉及的三家保荐机构中天国富、天风证券、国泰君安出具监管工作函;对木瓜移动的保荐代表人陈佳、陈东阳,新数网络的保荐代表人许刚、王育贵,晶晨股份的保荐代表人寻国良、李冬予以监管警示,对白山科技的保荐代表人吕品、宋桂参出具监管工作函。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工作函直接发送相关市场主体,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对不当行为进行整改,及时向上交所回复落实报告;监管警示函通过上交所网站向市场公布,并记入诚信档案。

花式违背信披真实

在此次上交所集中处理的4个案例中,相关市场主体的主要问题是,未能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制作和报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不规范行为,具体包括存在隐瞒重要事项、数据反复调整、金额前后矛盾、修改内容未按要求上报等。

具体如下表所示:

上交所认为,上述不当行为,违反了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相关规定中的信息披露规范和具体工作要求,不利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相关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此,上交所基于两个原则,对上述不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一、区分情节,实事求是。

一方面,其有别于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另一方面,市场主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范,是保障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正常进行、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的客观要求。上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时充分考虑了上述实际情况,确保所采取措施与违规程度相适应。

二、分类处理,落实责任。

保荐代表人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编制和报送等工作的直接承担者,相关不当行为与保荐代表人未认真、勤勉地开展工作有直接关系。由此,上交所结合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相关保荐代表人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警示措施;对负有责任的发行人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对相关保荐机构出具监管工作函,要求其加强对保荐代表人及保荐项目的管理,强化工作规范,并向上交所书面报告相关整改情况。

科创板被罚券商增至6家

在此次上交所出手之前,证监会早已对中金、中信、中信建投三家头部券商开出过监管警示函,原因均是保荐的科创板项目存在违规现象,其中恒安嘉新此前已于8月27日被证监会决定不予注册。

如果说,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查验证,承担好把关责任,是保证科创板平稳运行的现实需要。那么头部券商也难逃监管警示函的威力,无疑让广大投行进一步绷紧了神经。

此前,在木瓜移动等科创板申报项目终止审核时,上交所曾表示,如果经过审核问询,相关发行人对上交所审核中重点和反复关注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重大信息披露事项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所评估和披露的科创属性和技术先进性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都可能导致发行上市申请被依法否决。同时,若审核中发现发行人、中介机构违规问题,无论其是否撤回申请,上交所都将按照规则规定予以处理。

上交所50余次督促信披真实

注册制下的发行上市审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力求把真实公司呈现在市场面前。这首先要求发行人“讲清楚”,同时要求中介机构“核清楚”。在审核过程中,上交所坚持对相关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管早管小,防止“小病变大病”。

自今年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启动以来,上交所及时通过约见问询、谈话提醒、出具监管工作函等方式,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合计已达50余次。上交所表示,对相关市场主体经督促后仍存在不当行为的,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涉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程序严肃处理。

而此前在6月21日,上交所还针对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启动了现场督导,每次督导一般涉及两家保荐机构。据了解,现场督导一般发生在申报企业两轮审核问询后,主要针对前期审核问询中,相关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等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清晰;对主要客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合同支付金额与服务内容匹配性、收入确认时点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性,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证据不充分等问题。

现场督导通过调阅资料、证据核对、人员约谈等方式,着重了解保荐机构对相关申报项目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核查把关是否到位,要求其做出相应说明或者做出补充核查;同时,将检查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落实、内部程序合规性、保荐工作质量等方面情况。

据悉,截至9月24日,上交所共对6家发行人背后的保荐机构进行现场督导。其中包括诺康达在内的3家公司主动撤回IPO申请,并被上交所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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