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诚信经营 新疆34家电商企业代表签订经营自律承诺书

2019-11-06 22:22发布

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现场会现场。

天山网讯(文/图 记者 任春香)不发布虚假广告;自觉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增加“七日无理由退货”限退条件;不付款后单方面取消订单……11月5日下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现场会,34家电商企业代表现场签订经营自律承诺书,要坚持诚信经营。

当日开展的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现场会,旨在倡导新疆电商企业加强自律,履行网络市场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电商经营者经营自律承诺书包括了六条具体要求,有承诺依法诚信经营的要求,如不发布虚假广告,不进行虚假宣传等;有落实《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链接标识,完善平台内交易规则等;也有内部规范管理的要求,如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还有不增加“七日无理由退货”限退条件,不出现付款后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行为,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等要求。

11月5日,电商企业代表签订经营自律承诺书。

企业代表新疆海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张琴说,海鸿商城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严格把关,商户入驻100%亮证经营,售后方面承诺冻品24小时之内退换货上门取件,全方位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代表新疆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李瑾说,公司将践行电商经营者经营自律承诺书的相关要求,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实现了“贵就赔、如约送、延时赔、代客检、极速退”等特色物流服务,同时对引进平台的商品严格审查,售后方面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地服务。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艾尔肯·司马义,希望通过这些具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商平台的发展,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加强网络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工作等方式,促进新疆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现场还同时发布了“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购物提示。

艾尔肯·司马义说:“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理性消费,要了解清楚经营者的促销规则,仔细查看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服务时是否有搭售的商品服务作为默认同意选项,警惕虚假打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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