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0月31日讯(记者刘孝斌)今日,19岁的市民程女士反映,10月30日,她在光谷街一家苹果手机销售店,花费5088元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当时,店里的工作人员称是全新的手机。但是等她回去之后发现,这部手机已经提前两个月,在8月30日被激活,也就意味着她购买的不是一部全新手机,而是一部二手机。
今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在程女士提供的手机内看到,她所购买的新手机保修期限到2020年8月30日截止,而不是保修期满一年后到2020年10月30日截止。随后,记者来到这家苹果手机销售店。面对程女士和记者的质疑,店里的负责人表示,卖给程女士的苹果手机是全新的手机,手机在8月30日被激活是因为当时接货入库时店里扫码激活了手机,手机并没有被用过。
不久,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光谷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执法人员看过店里给程女士开过的收据后表示,该店开出的收据上写着“自购买日起店铺保修一年”,而不是全国联保一年。同时,收据上也没有明确写明已被激活,不符合管理规定。
经过协商,该苹果手机店负责人当场给程女士更换了一部没有被激活的新手机。
文章来源: https://www.toutiao.com/group/6753946909498409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