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纸证明你看到作者的替代变量方程。 例如,如果有一个不等式“F(XY)> = G(XY)* Z,作者简单地写入令h =(XY),因此 “F(H)> = G(H)* Z”,并继续与证明。
要做到在伊莎贝尔一样,我会假设H =(XY),有没有做一些其他的方式? 我看了看“让”,然而功能,做完全不同的事情。
具体来说,我有:
lemma
fixes f g :: "real⇒real"
assumes "∀x∈S. ∀y∈S. f y - f x ≥ (y-x)*(g x)"
shows "∀x∈S. ∀h. f (x+h) - g x ≥ h*(g x)"
所以我又让H = YX。
如果我认为 “∀h。∀x∈S。∀y∈SH = YX” 我可以证明这个引理。 这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