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过会:科创板过会第52家 东兴证券过2家

2019-09-23 18:08发布

9月20日,科创板上市委2019年第24次审议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首发上市。这是今年科创板过会的第52家企业。

宝兰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胡伟昊、李铁楠。这是东兴证券今年第2单保荐过会的科创板项目。6月28日,东兴证券保荐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宝兰德是一家专注于企业级基础软件及智能运维产品研发、推广并提供专业化运维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宝兰德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2.84亿元,其中1.84亿元用于“软件开发项目”、6070.44万元用于“技术研究中心项目”、3954.80万元用于“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审核意见

1.请补充披露发行人影响其拓展经营规模和产品领域的主要因素,并充分披露其在发行人产品线方面技术研发水平、资源投入的短板。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补充披露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影响。

3.请进一步解释发行人认为赵艳兴不控制易东兴,并且与易东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理由,并作详细披露。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019年6月10日,发行人与浪潮天元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浪潮公司”)签约销售软件1,075.22万元。2019年6月21日,浪潮公司签收上述软件后,发行人确认了相应销售收入。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该类销售业务的信用政策,说明与浪潮公司所订合同约定的收款条款和实际收款情况,以及该笔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与境外同行业领先企业相比不存在技术劣势,而相比同行业境外领先公司,发行人的主要劣势在于自身的经营规模较小和产品领域相对较窄。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影响其拓展经营规模和产品领域的主要因素。请保荐代表人就此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签订的软件销售合同一般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中包含了12个月、24个月不等的附带售后技术服务。发行人认为该等“免费”售后技术服务未约定价格,相关义务金额无法单独计量,于客户出具试运行稳定报告后全额确认收入。同时,发行人在申请文件中披露附带期限到期后,公司与客户的相关技术服务协议一般为1年1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附带的售后技术服务与单独销售的技术服务的内容是否存在差异;(2)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影响。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易东兴属于有限合伙,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68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赵艳兴是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且对易东兴的出资比例高达46.92%,往往事实上发挥着控制性作用,为何称“不控制”易东兴?此种情况下,为何称不与易东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过会企业一览:

注:拟募集资金为上会稿数据,非最新数据。

科创板被否企业一览:

证监会不予同意注册科创板企业一览:

(责任编辑:赵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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