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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9月20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专门制定了跨境开展经营电信业务活动的规定,规范的对象是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无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租用专线或VPN违规开展业务。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国内国外广大企业合规开展跨境业务。跨国企业公司,因自己办公的需要,需要用专线的方式开展跨境联网时,可以向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有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在中国境内开展生产生活以及其他各类活动的,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任何合法的经营、合法的使用均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