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以下的HTML标记:
<div class="drag a"></div>
<div class="drop a"></div>
我也有以下的CSS规则,它应该只适用于我的第二次DIV:
.drop.a
{
background-color:red;
}
这是工作正常,但在Internet Explorer 9中的CSS规则被应用于两个元素。
为什么是这样? 我以为这种CSS的是普遍与所有浏览器兼容?
我有以下的HTML标记:
<div class="drag a"></div>
<div class="drop a"></div>
我也有以下的CSS规则,它应该只适用于我的第二次DIV:
.drop.a
{
background-color:red;
}
这是工作正常,但在Internet Explorer 9中的CSS规则被应用于两个元素。
为什么是这样? 我以为这种CSS的是普遍与所有浏览器兼容?
我以为这种CSS的是普遍与所有浏览器兼容?
不。 IE至多并包括6版本忽略除了最后一个链中的所有类选择。 IE9可渲染怪癖模式您的网页,这意味着它会像它的前辈,和对待你的.drop.a
选择作为.a
代替。
尝试添加一个doctype声明您的页面,看看是否能解决它。 如果你已经有一个你的页面上,你看到的仍然是这种行为,别的东西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