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吉利起诉威马汽车侵犯商业秘密,索赔金额高达21亿元

2019-08-30 08:16发布

“D轮融资关键时刻”


作者:施挽袈

编辑:tuya

出品:财经涂鸦(ID:caijingtuya)


威马汽车在造车新势力公司中的知名度可以位列前三甲。虽然没有像蔚来汽车那样闪电IPO,但就论其雄厚的资金背景和团队阵容,也并不输给蔚来。

不过,威马汽车已经惹上传统汽车公司发起的官司。

据公司情报专家《财经涂鸦》了解,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向高院提起关于威马以及旗下四家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一案,将于9月16日开庭。

该案所涉及到的巨额诉讼,对这家公司的存亡乃至整个行业都可能会产生深远影响。

在年初最高法公布的《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中列举了一些有代表性案件,其中就点出了这起2018年就已提交的诉讼。白皮书中提到,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诉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诉讼标的额达21亿元

威马汽车创业早期核心员工来自吉利

21亿元的数字无疑将创下新兴汽车公司知识产权纠纷的新高度。

目前尚未有公开信息披露所谓的商业秘密究竟指向为何。不过就两家公司的交集而言,仍有一些痕迹可循。

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在2009-2014期间就职于吉利汽车,曾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沃尔沃汽车全球高级副总裁兼沃尔沃汽车中国区董事长,为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操盘手。


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49岁

在法律层面对商业秘密侵害的定义包括: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四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

另一个重要的信息点是沈辉临走前以及公司成立后,将不少包括高管在内的“半臂江山”从吉利带走。一方面这可视作是前同事对其能力的信任,但也涉嫌违背传统汽车领域的商业规则,或者违背竞业条款。

比如威马汽车的CFO杜立刚是收购沃尔谈判团队里面的核心,精通国内外企业财务管理及资本运作;陆斌从金融行业进入汽车行业,最早在上汽通用,在吉利与沈晖有过交集,在吉利期间,他完成了经销商网络和三个子品牌的整合;徐焕新博士以前的是大众汽车的技术专家,后来在沃尔沃主导新能源汽车,算是沈晖在沃尔沃中国期间的核心团队成员也跟随他成为旧将易主的一员;外方人员是大名鼎鼎Marek Djordjevic,劳斯莱斯幻影的设计师。

沈晖曾在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阿里巴巴有十八罗汉,我们这里五十八个罗汉。”沈晖在2016年时也曾对媒体称,威马汽车当时拥有核心员工200多名,都是他以前的同事

威马汽车正在进行融资

根据工商登记的信息显示,威马汽车旗下有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威马汽车制造宜兴有限公司,还有温州公司和成都公司。其中宜兴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

据启信宝信息显示:威马汽车目前已经注册的有163项商标、8项著作权以及47个专利技术。

威马汽车是众多中国对标特斯拉的后起之秀之一,已经有12亿元美元的融资规模,并得到了BAT 中两家的支持(百度的投资和腾讯的战略合作),其自产的电动车起售价在20万元上下,目前交付车在1.3万台水平。

在今年7月份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沈晖对媒体透露,公司即将完成D轮10亿美元融资,将引入国际化的资本并有可能成为全球电动汽车创业大军中第一家有盈利能力的公司

摧毁侵权公司并非唯一目的

商业侵权的案例近年来并不鲜见,判罚的结果依据主要是被告是否给原告造成以及多为重大的损失。比如,如果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业侵权案件中,必须查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商业秘密等行为,但该行为本身并没有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不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

从这一角度,吉利如何举证威马汽车对其造成与21亿元匹配的巨额损失,成为此案的关键。

但从另外一方面,百度与前高管王劲创办的景驰之间的诉讼案例则是另外一种诉讼策略:索赔金额未必致命,但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冲击。

在该同样定义为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百度要求后者道歉并向百度赔偿相关损失五千万。

百度指控景驰王劲涉嫌三大侵权行为。

侵权一、王劲在百度担任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期间,总体负责百度及其关联公司所属的自动驾驶事业部的各项业务发展和人才管理,完全知悉百度及其关联公司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商业秘密,与百度业务合作伙伴及客户有大量直接和间接的接触,并拥有直接管理百度从事自动驾驶研发和商业化团队的职权。

侵权二、违反竞业协议,拿着竞业补偿款做与百度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王劲违反公司高管忠实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创立与百度有着明显直接竞争关系的景驰公司。

还包括王劲在从百度离职时,曾经以“丢失”为由,拒绝返还存有百度重要技术及商业秘密的电脑、传真打印一体机(可追溯打印及传真纪录)等物品,亦未做任何离职交接就已经悄悄创办公司。

该案件最后以景驰加入百度阿波罗“被诏安”,双方恩怨才就此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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