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将深圳市智卉淘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卉淘公司)诉至法院,索赔金额达540万元。
经了解,原因是小米公司发现,在淘宝首页搜索关键词“小米移动电源”,便会展示出智卉淘公司销售的商品,且智卉淘公司在销售的商品中,多次使用了小米公司的注册商标,如“20000M便携超薄充电宝苹果自带线小米毫安通用80000迷你移动电源”、“科势便携超薄充电宝苹果自带线专用200000大容量100000毫安正品移动电源小巧式手机冲X通用小型带线从MIUI”等。
小米公司诉称,其公司及产品具有极高知名度,并且注册有“小米”、“MI”等商标,智卉淘公司擅用这些商标,既分流了小米公司的市场客户,又对其他未使用“小米”描述产品的卖家形成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智卉淘公司辩称,其在宝贝标题中使用涉案标识,是为了说明商品用途,不会对消费者选择品牌构成误导和混淆,因此不构成侵权。
近日,法院判决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因为智卉淘公司在商品标题中使用小米时,是与自身销售商品品牌“科势”,以及其他多个品牌字样共同使用,同时还结合了对移动电源容量和性状的描述。“宝贝标题”中的内容不会导致消费者在购物时混淆产品来源,故涉案行为并未侵害小米公司的商标权。
然而,智卉淘公司利用与小米公司商誉有关的关键词作为宣传的工具,不当攫取了本应属于小米公司所应享有的市场关注度和商机,必然给小米公司造成损害。因此,智卉淘公司在宝贝标题中使用“MIUI”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令智卉淘公司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万元。据悉,小米公司就前述淘宝“宝贝标题”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陆续在南京、深圳等地向多个淘宝商家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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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橙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