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郭冀川
随着科创板的开市推进,其规则制度也越发清晰,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可以选择最佳的科创板上市标准。目前已有129家、4家、1家、11家、4家企业分别选择了科创板一套至五套上市标准,另有3家企业选择差异表决权/红筹企业适用的第二套“市值+收入”指标,科创板包容性特征体现明显。
数据显示,有近85%的企业选择了第一套科创板上市标准。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以市值为标准、以技术为核心的上市标准出台后,与以前A股上市制度最相近的是第一套标准,因此成为大多数企业的首选。我相信这个比例以后会逐渐降低,五套指标有各自关注的重点方向,适应不同的企业,企业和保荐机构在熟悉上市制度后,多元化的上市标准会给企业更多的选择。”
与A股市场现行的上市规则相比,科创板有几大重要突破,例如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上市、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允许红筹和VIE架构企业上市。允许“同股不同权”被视为是给科创企业量身定制的包容性措施,因为科创企业在前期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引入风险投资机构,在此期间,如果没有同股不同权架构,企业的管理层话语权将没有保障。科创板允许同股不同权,一方面保证了投资者的受益权,另一方面保证了创业者充分的控制权。
红筹企业的上市标准要求更高,要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付立春认为,红筹企业的科创板上市标准较高,目的是对冲其特殊结构设计而产生的风险,同时希望更多独角兽企业登陆科创板。
采用第五套科创板上市标准的企业,主业均为医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从经营和财报数据来看,这几家企业都表现出研发支出较大、无收入或收入较少、尚未实现盈利等特征,鲜明地体现出当前创新药行业门槛高、研发投入大、不确定性高、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忽略收入门槛,更注重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科创板充分考虑到了生物医药企业投入大、周期长,但后续成长力强的行业特征,给了这些企业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
虽然科创板的包容性高,存在放宽的环节,但事中事后的监管网络没有放松,严监管依旧在线,数轮问询秉持从严审核,注重信息披露和公司质量,无论是事中的齐备性检查还是事后的审核,都做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已有6家企业终止科创板审核,这些企业中有的主营收入来自广告,有的缺乏核心技术,体现出科创板防止“病从口入”,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