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从2015年问世以来,就一直处于激烈的竞争之中。各大竞争者都几乎是不计成本的去疯狂砸钱,比拼的是如何快速占领市场,如何将如此激烈的竞争之后脱颖而出。因此注册商标便成了当时众多共享单车公司快速占领市场的一个有效渠道。
一休在商标局查询到,作为当时共享单车的代表性公司,摩拜单车关于共享单车的商标申请数量就达到了579件,大多数是以“摩拜”的商标保护为主。而ofo则更疯狂,累计申请了779件商标,主打的方向则主要为“OFO”以及“小黄车”商标为主。
共享单车的市场之前由于太火爆,吸引了不少的资本投资。共享单车的出现,初期确实解决了不少城市交通问题,带来了诸多便利。毕竟资本的投入是需要看到回报的,仅仅倚靠骑行一次1元,是很难支撑起来共享单车的维护运营成本的,而通过广告营收来解决共享单车的变现问题,受制于自行车的框架问题,根本找不出太好的位置去投放广告。于是乎摩拜单车甩卖公司给美团,而OFO却选择坚持下来。
而现在的共享单车市场,最成功的则莫过于是后入场的哈喽单车,依托于阿里巴巴跟蚂蚁金服强大的背景,运营之初并没有选择大范围铺开,在成本控制方面就做的非常到位,多城市试点,逐渐扩大单车规模,加强用户体验,最终占领市场,可以说马云的谋略还是略深一点啊。
选择留下来的最终结果,大家也知道了,在爆出资金问题后,大量ofo用户选择了退款。但按照目前的退款速度,也要12年才能退完。不仅如此,ofo在商标方面也同样遇到了侵权问题。一家来自上海的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手中拥有着“小黄车”的第9、12、37、38类商标,控诉了ofo所属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索赔300万元,可以说ofo虽然申请了那么多个商标,但就只是没人快,虽然最后双方选择了和解,但不赔点钱,这事是不可能过去的,对于ofo来说,还是吃了亏。
在中国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优先申请商标的,则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因此企业在创办之初的时候,就申请注册商标的话,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避免掉一系列的侵权问题,在往后的营销上也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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