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8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意见》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哪些措施?
一是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指导督促有关地方评估网约车、旅游民宿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
二是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加快研究出台平台尽职免责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是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
发展“互联网+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新兴服务领域;发展“互联网+生产”,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全方位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
四是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夯实新业态成长基础。
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上线运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力度,支持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法实施中的有关信息公示、零星小额交易等配套规则。
五是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抓紧研究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机制;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方面将做哪些工作?
国家发改委:
进一步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持续推动“互联网+”,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共享,培育壮大平台经济新动能。
加快发布第三批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持续扩展数据共享范围,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建立完善政府共享企业数据制度,促进政企间数据高效、有序流通,进一步激发数据活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大力发展“互联网+生产”,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进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二是进一步夯实网络基础,打造平台体系,提升安全能力。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发展,壮大标识解析体系,遴选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打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三是加快应用推广,推进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引导更多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四是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推动跨界合作、产融结合、产教结合,推动大中小企业、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打造互促共进、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
交通运输部:
为交通运输新业态量身定制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严守安全稳定底线,确保政策取得实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首先,要量身定制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模式。第二,要进一步优化网约车准入条件。第三,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第四,健全新业态的信用体系,完善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信用体系。
商务部:
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电子商务在品牌培育方面有突出的优势。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培育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商务企业,打造一批“小而美”的网络品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同时,指导地方开展“双品”网上促销活动。二是进一步发挥进口博览会作用,拓展电商进口渠道,引进优质品牌,便利居民消费,促进国内产业在竞争中转型升级。三是继续资助贫困地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着力打造农产品的品牌,提升附加值,畅通网上销售渠道,探索长效化扶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