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动数字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2022年占GDP比重不低于45%

2019-07-19 20:03发布

"\u003Cp\u003E新华社济南7月19日电(记者陈灏、吴书光)每年安排5000万元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对区域或行业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减半、对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支持3000万元……山东省日前就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出台政策,明确提出将数字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介绍,山东将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2年,完成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使数字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不低于45%。\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山东省提出,将着力发挥数据资源基础作用,做大做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核心引领产业,超前布局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集成电路、基础电子等关键基础产业,全面提升高性能计算机、高端软件、智能家居等特色优势产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产业融合上,山东省重点将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进数字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融合渗透,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山东省还鼓励探索基于数字化的新型生产关系,推进数据赋能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和融合应用。\u003C\u002Fp\u00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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