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并索赔五百余万

2019-07-19 03:18发布

"\u003Cp\u003E来源:北京晚报\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认为“企查查”使用“天眼查”广告语“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进行宣传,“天眼查”运营商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遂起诉“企查查”运营商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北京金堤公司诉称,其成立于2014年10月,旗下拥有一款自主研发的商业安全工具-天眼查,可以查询商业主体、个人、商业关系等。该公司于2014年11月首创“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广告语,随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地城市,投入了近两亿资金,通过地铁广告、微信推送、影视植入等线上、线下方式,大范围地宣传和推广天眼查“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的核心功能,这句广告语已与“天眼查”工具形成了特定的、固定的联系。\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但后来该公司调查发现:苏州朗动在通过媒体发文、电梯间商业广告等途径为自己的产品做宣传时,采用了与“天眼查”整体相似的广告装潢设计,包括同样使用蓝色作为背景色、白色作为广告字体色,广告主画面都是一名自然人配以夸张、迷茫等表情,更重要的是将“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广告语用在自己的广告宣传中,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就此北京金堤公司认为,苏州朗动直接使用原告巨资宣传投入和长时间使用的广告语,采用相似的广告宣传页面,在广告装潢上整体向其靠拢,本身就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也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与混淆,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属于其的竞争优势,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向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u003C\u002Fp\u00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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