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腾讯”最近和“山东腾讯”打起来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9-07-11 02:0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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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企业胆子真不小,腾讯的牌子都敢用!

7月9日,济南中院通报了一起商标侵权案,马化腾创立的腾讯来济告“山东腾讯”,不过这两家公司除了商标一样外,其实没有任何的关联。最后法院判处“山东腾讯”侵权,并赔偿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腾讯作为中国服务用户最多的互联网企业之一,说它家喻户晓真是一点也不过分。可这家“山东腾讯”为何还敢冒名顶替?山东腾讯称与腾讯注册商标品类不同,为何还是被判侵权?腾讯打官司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

深度爆料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腾讯”全名为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肥城,成立日期为2016年9月,主要业务为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等。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获准注册“腾讯”商标的时间为2003年2月28日。2004年4月28日,腾讯又受让取得“腾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用权期限续展至2023年2月27日。

法院认为,山东腾讯公司在官网和广告设计中使用“腾讯传媒”、“腾讯百事通”等标识的行为,很容易让公众对广告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侵犯了腾讯的商标专用权。同时,该公司使用“腾讯”企业字号,足以使公众将该公司以及其提供的广告设计服务与腾讯公司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注册以后就享有法律规定的垄断性质的排他性。但被告山东腾讯辩称,公司曾申请注册第35类商标,后被商标局驳回。被告企业的经营范围集中在第35类“广告设计”等,与原告的涉案商标核准的第38类“通讯服务”不属于同一类别,因此被告企业没有侵犯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腾讯”作为企业字号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专业法律人士解释称,商标专用权的排他性确实是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法律是具有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作用的。通俗点说,就是越知名的品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他的跨类保护的范围就越大。

原来,山东腾讯之所以被判侵权,因为法院认定“腾讯”为驰名商标!这样看来,山东腾讯似乎因为店小受了委屈,但是仔细想想,如若不是企业经营者心存侥幸,有意攀附知名商标,已达到碰瓷式营销的目的,他何必非要去注册一个妇孺皆知的“腾讯”?另一面,难道腾讯真的就只是为了打击侵权,恐怕证明一下自己是驰名商标才更有意义吧,毕竟驰名商标在法律上得到的保护范围更广,对于腾讯以后的宣传也更有价值。

其实,“阿里”、“天猫”、“美团”、“微信”都曾遇到过类似的侵权事件,就连清华大学这样的知名学府也一直因“清华”二字被侵权而苦恼,难怪腾讯商标被侵权的事被爆出后,网友戏称:“看来我家楼下的百度烧烤快关门了”。

猎头分析

“山东腾讯”这次算是尝到了苦头,不仅要承担30万的侵权费用,更要重新给企业命名。30万的处罚权当买个教训,花了也就花了。可重新拟定企业名称对于一家已经成立数年的企业而言,无异于从零开始打造品牌。而侵权的行为本身更是给企业的形象蒙上了一层灰,令其在未来发展中步步维艰。

对此,猎头行业资深人士——卫士蓝人力资本执行副总武素菊认为,品牌于企业而言,是无比宝贵的核心资产。企业创建知名品牌的过程是长期而艰难的,卫士蓝人力资本与数千家大中型知名企业有过二十余年的合作经验,却没有发现哪家企业的品牌建设存在某种捷径,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最终都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难怪有句老话: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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