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6日电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26日,北京市科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北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通知将原来的《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第三条修改为: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2018〕1296号)自2019年6月26日起废止。
早在今年的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取消纯电动汽车市级财政补助,新能源汽车价格会上涨吗?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成本不会最终由消费者买单,一般都是企业买单。企业是不会转嫁这个成本给消费者的,他们有能力自己去承担,那些没能力承担的企业也必须得要去承担,这就是竞争的压力。(中新经纬APP)